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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委网信办启动 “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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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4 14: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网信办统一部署,姜堰区委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4 14:2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集中整治五类突出问题:

一是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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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4 14:2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请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借舆论监督权,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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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4 14:2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四是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五是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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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4 14:2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欢迎广大网民就以上突出问题积极参与举报整治,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邮箱:jyqwxbjb@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网信办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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