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实现工作质效大幅提升
2024年以来,区司法局持续完善“行政复议+”衔接模式,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相关工作数据较2023年度大幅增长,凸显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提升。一是“行政复议+前置引流”,受理案件量增长176%。有效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区级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复议咨询、申请,组织开展听证、调解和审理工作;13个镇街实现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将行政复议接收的重心下移至基层;畅通“现场+网络+邮件”等方式,行政复议申请更加便民。建立行政争议引流机制,拓展和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诉前分流机制的对接,做到提前介入、尽早调处。2024年,全区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0件,其中,引流案件9件、前置复议案件48件;复议诉讼比上升至2.3:1。
二是“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案件办结量增长177%。健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繁简分流的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三人小组,综合运用听证审理、实地核实等方式,一般案件由小组充分评议后作出复议决定,复杂或争议较大案件经集体研究把关后形成处理意见,超80%案件实行集体讨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邀请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专家担任委员,特别复杂或涉及专业问题的案件提请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讨论。2024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33件,案结事了率94.9%;60%以上的案件审结时限压缩1/2以上。
三是“行政复议+多元化解”,调解结案量增长232%。将行政复议审理中心整体嵌入区“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构建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鼓励行政机关加强内部调解力量建设,指导行政机关在复议答复阶段即开启先行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2024年,通过调解和解结案63件,调解结案率27%。
四是“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复议纠错量增长40%。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全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建立“风险研判、分级管理”机制,健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机制;依法适用撤销、确认违法等纠错决定,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针对复议纠错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精准定位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及风险提示函10份,有效压降行政争议同类案件发案量和整体纠错率,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提升。2024年,行政复议纠错案件14件,占已审结案件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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