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三个突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今年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紧盯工作短板,立足三个“突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增强企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突出“优”字,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在裁量中针对具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措施,给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让执法更有温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体现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突出“便”字,搭建惠企利民“暖心桥”。积极响应中央大兴调研之风号召,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精准对接惠企服务需求,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着力疏通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各类痛点、堵点、难点,实现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切实做到“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
三是突出“信”字,以示范引领发展。汇总梳理日常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对日常检查结果较好、行政处罚较少的企业适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努力让“诚实守信、合法合规”成为行业共识。规范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
下一步,该局将围绕提高广大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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