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预告式”行政检查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区水利局改变以往“被动式”“闭卷式”的突击检查,采取“预告式”行政检查,减少执法扰企扰民的现象。
检查事项预告知。通过至少提前15日向企业发放“检查预告书”,详细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要求、检查部门和合规标准,让企业有了自查的抓手。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关于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的告知书》5份。
现场检查列清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在告知范围内开展行政检查,通过行政合规建议书、违法风险意见书向企业提出行政合规建议,一次性罗列清问题整改单,避免重复检查整改。
执法普法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期间,结合实际检查事项向企业开展普法,针对企业特点宣传对应的涉水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合法合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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