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次过了一个安心年” 泰州市姜堰区检察官送上暖“薪”节礼
“检察官,给你拜个晚年!九年了,我们家终于可以过个舒坦年!”2月21日,75岁的潘大伯拨通了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办公室电话,告诉她自己年前收到了打款通知,过了一个安心年。
2022年5月,受雇于同一家公司的52名农民工走进姜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欠薪。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农民工掌握的拖欠工资的证据仅为一张工资表,缺乏直接向法院诉请给付工资的结算单、欠条等直接证据,随即根据从该公司调取工人花名册、出工记录、工资表等材料,一一核对52人工资情况,确认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合计56万余元,要求公司出具数额明确的工资欠条,固定诉讼材料。
2022年5月20日,法院受理潘某等52名农民工追要报酬诉讼,姜堰区检察院当日发出支持起诉书。诉讼过程中,公司认可其与农民工存在的劳务关系,但表示目前经营困难,要到2022年12月底才能将全部欠薪支付到位,双方签订诉前调解协议书,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
履行期届满后,检察官跟踪了解公司履行还薪义务情况。农民工们均表示,公司未支付约定工资,众多工人生活困难。这家公司则表示,目前正在处理与债务人的纠纷,部分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只要法院判决支持就有钱支付欠薪。
经调查,该公司确实在涉案投资项目过程中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享有较大数额债权。但因涉及行政、民事等多个法律关系,且有大量物品价值等待鉴定,诉讼周期较长。但众多农民工生活困难,急等该公司支付欠薪,如何才能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检察官多角度研判后,发现纠纷双方对该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无实质性争议,且该部分债权价值超过应给付农民工工资总额,遂将该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剥离,进行调解。
2024年2月2日,经检察机关、法院等多方10余次沟通协调,公司与其债务人就纠纷中无实质性争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涉农民工工资标的额部分汇至法院账户发放。日前,52名农民工工资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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