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甸法庭:法官村干齐上阵 巡回调处赡养案 泰州姜堰法院
9月5日上午,姜堰法院张甸法庭杨进庭长一行驱车至张甸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该案系一起赡养纠纷,双方当事人是一对父子,为了更好地借助村干部的力量查明案件事实,也考虑到原告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杨进庭长决定在张甸村村委会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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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叶某是被告叶某某的父亲,原告认为自己身患疾病,子女应当尽到赡养义务,要求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被告认为原告将钱都用在了酗酒、打牌上,多年来执意一人居住在外,不管家里事,自己愿意并且已经履行了赡养义务,故不愿意再支付原告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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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杨进庭长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下,与张甸村干部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积怨已久,矛盾很深,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工作开始并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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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庭长与村干部结合该村村规民约,分别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跟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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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轮调解,原、被告的情绪逐渐缓和下来,最终在村干部的见证下达成并签订了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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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甸法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转换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
今后,张甸法庭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转换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 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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