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米镇纪委:靶向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进行时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纪委立足监督专责,靶向发力,持续整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清风正气浸润乡村振兴。
紧盯“小工程”,遏制微腐败。村级小型工程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基层“微权力”的监管重点。白米镇纪委紧盯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通过查阅财务凭证、实地走访了解、座谈交流研究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同时,在招标投标、履行合同、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和结算等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环节,明确专人现场跟进,推进监督常态化。今年以来镇纪委参与项目现场监督11次,推动整改问题3件。
整治“小环境”,扮靓新村貌。生态宜居是提升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为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镇纪委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监督重点,通过随机进村、不打招呼、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村道路沿线、房前屋后有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有无乱扔乱倒、河道沟渠有无漂浮物以及村干部是否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汇总,逐一反馈交办,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今年来镇纪委对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人员问责1人。
瞄准“小切口”,落实惠民策。惠民惠农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白米镇纪委聚焦监督首责,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残疾人护理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稻谷生产补贴等资金发放情况作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的重要“切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以查阅档案、走访对象、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群众应享受补贴项目、补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等情况,从严查处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镇纪委查处一起村干部在涉农补贴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将群众种植田亩面积漏报合计280亩导致群众损失15372元涉粮补贴的问题,相应村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镇纪委共问责落实惠民惠农政策不到位人员16人。
下一步,白米镇纪委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发挥监督优势,聚焦重点不发散、紧盯问题不放松、严肃查处不手软,切实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薛小敏)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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