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法治村主任”进社区 赋能“乡村组织振兴”
为进一步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法治发展。近日,开发区法庭员额法官王璐被聘为该社区“法治村主任”。
王璐表示,受聘法治村主任,不仅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发挥“法治村主任”的主观能动性,为社区工作人员解疑惑,为居民解忧愁。
聘任仪式后,王璐结合具体典型案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的具体项目及分配原则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社区工作人员也就平时遇到的法律难题展开咨询,王璐耐心地逐一解答。该村村主任及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法律宣讲活动是场“及时雨”,对他们目前的工作有很大助益。
本次宣讲活动的开展,旨在向社区注入法治细胞,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推动社区法治建设。“法治村主任”以组织振兴为乡村振兴“凝心聚魂”,打通了法治进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盘活了法治资源,使乡村治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在今后工作中,开发区法庭将继续联络辖区内各社区,安排法官入社区,推动实现“一村一法治村主任”模式,从而更好地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组织“法治村主任”定期开展巡回审理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村主任”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81.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81.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81.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74.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74.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7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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