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未按法律明令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姜堰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游客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擦亮城市名片贡献自己的力量。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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