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20余万元
近日,上级财政部门拨付我区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20余万元,共62家企业获得此项资金,其中,“小微贷”专项担保费补贴1家,小微企业转贷基金风险补偿1家,区域性股权挂牌奖励60家。
一是协调联动,做好申报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实时掌握政策动向,及时通知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和递交申报文件,确保政策传达到位。
二是从严把关,全面审查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文件,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逐项核查,对缺漏、错误事项及时通知企业补充和完善,确保申报资金应得尽得。
三是优化流程,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资金下达文件,通知相关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及时将专项资金分解到位,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惠企助企政策,通过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做好政策宣传与申报指导、加大普惠金融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等,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感,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感,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