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姜堰区纪委监委的一封公开信
姜堰区纪委监委:关于张甸镇河垛村相关公职人员参与伪造制作政府公文、法律文书,协助河垛村民“逗你玩儿”侵占集体资产一事,本人于2022年初夏向姜堰区纪委监委提交过相关举报材料,2023年春天,向张甸镇纪委又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张甸镇纪委答复,老季补充的相关举报材料均已上报了区纪委监委。
为便于区纪委监委查明事实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前期在举报信中已陈述过的相关事实,今天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今天只就本人调查的关于张甸镇政府和河垛村相关公职人员伪造政府公文、法律文书的内幕向区纪委监委做个汇报,供区纪委监委参考。这些公职人员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用工作便利和手中的权力,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为张某某、“逗你玩儿”将集体资产侵占据为己有“保驾护航”,是该抓?还是不该抓?其集体资产是该收回?还是不该收回?
从本人向区纪委监委提交的举报材料可以看出,张甸镇政府和河垛村委相关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伪造制作的数份虚假政府公文、法律文书,是基于“逗你玩儿”的口头陈述基础上。这些虚假的政府公文、法律文书,发生在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姜堰分局向姜堰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情况汇报》之前,而不是汇报之后。
姜堰分局就本人的举报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现场查勘、走访相关当事人,然后向区政府做出汇报称,2003年河垛处置集体资产时,没有任何资料。姜堰国土分局向区政府的汇报从另一层面上证明,张甸镇河垛村相关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一起策划伪造制作的数份虚假的河垛村买卖集体资产的政府公文、法律文书,其真实性、合法性一皆没有获得姜堰国土分局的认可。
而在此之前的张甸镇、河垛村委却与“逗你玩儿”一起策划搞出了数份政府公文、法律文书,认定本人举报不实,2003年河垛村所有资产,以4万元卖给了“逗你玩儿”。然而,真的打脸,快20年了,河垛村的公账上却没有任何资料显示,河垛村曾收到过“逗你玩儿”这4万元。
这里涉及了一个焦点问题,在这起公职人员损害集体资产参与策划制作虚假政府公文法律文书一案中:
究竟是谁在造假?
是姜堰国土分局造假?
还是张甸镇、河垛村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在造假?
我想,无论是基于哪一种行为之上,姜堰区纪委监委都应该将该案的事实调查清楚,还公道于民。
如果始作俑者是“逗你玩儿”一手策划的“空手套白狼”程序,那么所有参与造假的相关责任人员都必须严惩,收回集体资产,拆除违章建筑,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2021年底,张甸镇政府、河垛村相关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明知道“逗你玩儿”占有河垛村资产是事实,且积极地参与策划配合“逗你玩儿”制作虚假政府公文、法律文书,帮助其永远占有集体资产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负面影响及其深远,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玷污了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严,此等害群之马不予以肃清,打伞破网扫黑除恶将成为一纸空谈,张甸镇、河垛村将真的成了“法外之地”。
2003年6月1日是“逗你玩儿”非法占有河垛村集体资产的起始日,眼看2023年的6月1日就快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权益的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在6月1日到来之前,姜堰纪委监委不能就本案做个了结,等过了20年期限,想收回被“逗你玩儿”占有的集体资产恐就难以实现,现价值上百万的河垛村集体资产将会永远流失。
一旦造成这样的结果,这个责任由谁承担?
故本人我今特通过互联网致信姜堰区纪委监委,请求区纪委监委在6月1日到来前,将本案审结,依法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回集体资产,维护集体资产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河垛村民:季晓峰
电话:2023年5月7日
2023年5月6日
老季又回来了 泰无空 发表于 2023-5-8 10:37
老季又回来了
是的,老季又回来了。 ::lol:lol 十二年后,重出江湖。 泰无空 发表于 2023-05-08 10:37
老季又回来了
我师傅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s://jyapp.t56.net/public/emotion/face_00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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