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姜堰区三水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相关岗位及要求详见《姜堰区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3.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中第二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11类人员。主要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满六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委托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10号)。
报名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1)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应用等基础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
(2)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不足1:3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计算机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加分标准:党员(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
总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姜堰区三水街道下属的具体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管理
聘用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管理。月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
附件1: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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