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区连续17次上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本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发放标准由每月236元提高至251元,待遇领取人员每人增发15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3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该项举措作为泰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力做好基础养老金上调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初始的60元/月提升至251元/月,实现了待遇的第17次调整,给待遇领取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养老保障,用政府惠民利民的好政策稳稳兜住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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