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告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告信息来源:姜堰区委党校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经区财政部门批准,我校拟处一批报废办公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类别
主要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调、桌椅橱柜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23日。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请携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卫章;联系电话:88108198。
四、竞拍方式及时间
竞拍采用现场竞拍方式,以报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受人。竞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10:30,竞拍地点为区委党校综合教学楼307室。
五、报名须知
1、本《竞拍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标的物的交付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搬运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特别提醒:本次标的物变卖为现状变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校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需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参与报价的单位或个人视作了解处置物品的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接受《竞拍公告》的全部条款,知晓、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的显性瑕疵和未知的隐性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退还物品的要求。本次变卖物品不负责邮寄。
6、因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本校重新组织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买受人需在竞拍成功后当日将成交款缴至我校财务室,后由财务人员统一汇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运清,买受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9、竞买人应遵守《竞拍公告》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不得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可向工作人员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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