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教育】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各位家长朋友:岁序更替,华章日新。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点放孔明灯也易增加火灾的发生概率,也会污染环境,损坏电力设施,造成安全事故。我们向大家提出倡议:要年味儿、不要“火药味儿”。
《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祥和、文明有序的春节,请各位家长和同学积极参与和支持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放工作。
一、以身作则 遵规守法
自觉遵法守法,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放孔明灯。提倡继承、发扬、拓展更加丰富多彩的民俗,通过写春联、挂年画、赏花灯、猜灯谜、赏表演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息, 给节日注入新年味、新仪式,增添低碳环保的新内涵、新风尚。
二、相互监督 善意引导
增强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主动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三、强化宣传 凝聚共识
在朋友圈、家庭群、微博等社交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护佑美丽姜堰。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我们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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