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念 淬炼成长—姜堰法院执行局实施一科副科长姚志强援疆挂职锻炼圆满完成
近期,我院执行局实施一科副科长姚志强同志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批准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11月,姚志强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选派为援疆挂职干部,前往昭苏县人民法院工作,任昭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
援疆期间,姚志强独立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余件,协同上级法院开展州直两级法院执行案件评查,共计评查终本、终结案件200余件,发现各类问题30余个,得到昭苏法院党组和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积极介绍泰州法院的相关做法,在昭苏法院倡导建立的“三水润昭苏”云端交流平台,相关活动内容刊登于《伊犁日报》《新疆法制报》,并被《人民日报》客户端转发,个人办案事迹刊登于新疆高院微信公众号、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等。
工作之余积极撰写调研信息,在省级媒体发表调研文章4篇及宣传报道5篇,传递了昭苏法院的司法“好声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姚志强累计争取各项援助资金数十万元,充分发挥援疆干部桥梁纽带作用,圆满完成各项援疆工作任务,为昭苏法院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为昭苏法院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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