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姜堰各位老板, 2022年度年报开始啦!
注意啦!注意啦!2022年度企业年报已进入申报期,请企业抓紧办理!具体申报须知请详细读完本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主动申报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申报途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址:http://js.gsxt.gov.cn,也可扫描营业执照下方的二维码进入)。
2022年度年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给大家理一理步骤~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申报流程:
1、打开网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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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工商联络员(由市场主体自行指定,建议尽量为会计或负责人),已经注册 “工商联络员”的,无需重复注册,仅需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获取验证码,凭该验证码登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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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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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报,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仔细阅读“填写须知”,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后,点击确定进入填报,按步骤填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http://pic.t56jy.net/pic/20230103/1672733103604111_161.jpg 申报知识小贴士:
Q:
每年不同领域都要年报,是不是还要到各个部门进行年报呢?
A:
我跟你说啊,还真不用!年报一次搞定就行!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场监管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Q:
如果没有及时年报会怎么样呢?
A:
后果还是蛮严重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或在公示中隐瞒、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市场主体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按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地址咨询属地市场监管分局,联系方式如下:
http://pic.t56jy.net/pic/20230103/1672733125914600_398.jpg 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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