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 发表于 2022-11-16 10:56:53

【农业农村局】我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经验做法获市级推广


       今年以来,我区以承担第四轮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任务为契机,实施“探索构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保险支撑体系”改革试验项目,创新出台《泰州市姜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暂行办法》,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的充分肯定并在泰州市内大力推广。
       补助对象清。对从事粮油种植类家庭农场,在同时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人”给予家庭农场主个人一定金额的补助,既稳定了家庭农场经营队伍,又促进了粮食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建立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家庭农场一旦不再满足相关条件,或者当年享受人社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将不再享受此补助。
       补助标准宽。对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建立保险补助逐年递增机制,首次获得补助后,次年起每年每人补助标准增长100元;设立种粮面积附加补助,对种植粮油土地面积超出300亩的部分,给予1元/亩的附加补助,最高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500元。
       申报程序简。家庭农场养老保险补助工作每年组织一次,8月份启动,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办理补助发放手续,补助资金于当年12月底发放到位。

泰无空 发表于 2022-11-16 11:27:18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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