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凌晨集中执行护民生
11月12日星期六,姜堰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打出了一套“凌晨出击、集中搜查、强制拘传”的组合拳。
凌晨6点,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姜堰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现在出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钱振华发出执行指令。
张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李某至今未能履行赔偿责任。执行干警将该案作为本次凌晨执行行动的“首战”,来到李某家进行现场搜查,并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查看李某手机时,执行干警发现他微信、支付宝账户余额较少,但李某通过微信购买了理财基金,当即对该基金予以现场变现,将变价款予以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金额58000元。
在另一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删除手机短信,遂以此为突破口,发现被执行人借用他人银行卡周转资金,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该被执行人其行为系规避执行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慑于法律权威,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给付首期执行款100000元。
本次凌晨执行行动中
执行干警还拘传了两名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在第一时间将该两被执行人带至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此举有力得震慑了被执行人。随后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两被执行人主动给付抚养费28000元,并承诺按期给付后续的抚养费。
临近中午,凌晨行动顺利收队。本次集中执行拘传被执行人4人,并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近200000元。
群众之所盼,法院之所向。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做到了有措施、有行动,有态度又不失温度,有力的震撼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守护住了公平正义的防线。今后,姜堰法院执行局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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