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牵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民生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近期,区发改委于指数发布之日当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65元/人。
本次补贴发放对象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在册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及区总工会登记在册的特困职工,共惠及困难群众17006人,补贴金额合计1105390元。
下一步,该委将继续密切关注价格形势,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持续做好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落实,积极助力保障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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