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众号侵权被诉
“学校发布公众号的目的是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因此在运营中更要注意合法使用他人作品,避免出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造成负面影响。”“谢谢法官,今后我们一定会注意这方面的问题,给学生树立好的榜样。”
近日,在靖江法院和姜堰法院、姜堰版权局的三方联动下,两起因学校公众号侵权引发的知产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姜堰区的两家学校在运营公众号过程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因此被诉至法院。
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受理这两起案件后,考虑到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营过程中,不仅大量存在侵权现象,且很多运营者对侵权行为并不自知,解决此类纠纷最关键的,是要增强运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从源头上予以防范。
对此,知产庭决定采取异地巡回调解方式,一方面高效化解纠纷,另一方面借此机会加强普法宣传,并第一时间与姜堰法院、姜堰市版权局取得联系,形成联动调解合力。调解前,姜堰法院主动对接姜堰市相关行政部门,针对案件情况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为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调解过程中,靖江法院知产庭法官耐心地向两被告释明侵害著作权的多种情形,让两被告了解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并针对如何规范合理运营公众号提出建议,避免再次发生此类纠纷。姜堰市版权局工作人员也表示,会进一步畅通与学校的沟通对接机制,确保学校及时掌握著作权人信息,引导学校合法运营公众号,避免被诉侵权和被判赔偿。
经过联动调解和普法,两学校代理人不仅意识到侵权行为的错误性,更积极表示在后续公众号运营过程中,一定会注意防范风险,在引用他人文章、美术、图片等作品时,及时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许可使用费,同时注明作者信息,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现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
合法运营公众号,避免被诉侵权和被判赔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