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2年泰州市姜堰区慈善医院慈善救助项目方案出台了!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突出解决好贫困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及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2022年泰州市姜堰区慈善医院慈善救助项目方案出台。普惠救助
1.普惠救助对象:
姜堰区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包含城市“三无”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
2.普惠救助规则:对在区慈善医院门诊、住院诊治的慈善救助对象就诊结束结算后在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申请救助;救助费用总额不超过患者自付总额,所有保险报销手续完备后方可,须填写承诺书。(下同)
⑴门诊诊察费:救助自付部分金额100%;检查、检验、药品、耗材及治疗费用,救助自付部分金额40%。
⑵住院诊疗费:报销结算后救助自付部分金额50%。
重点救助
1.重点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同普惠救助对象(项目救助对象皆同),其中同一年度内在区慈善医院就诊自付费用总额超3万元以上者。
2.重点救助规则:
⑴对重点救助对象实施普惠救助基础上,一次性救助其年度在区慈善医院就诊自付费用总额20%。
⑵每年1季度受理上年度救助申请,逾期不补办。
项目救助
项目救助对象同普惠救助对象,但同次就诊不得同时享受普惠救助或重点救助。
1.“慈善助困、健行天下”项目
⑴面向患股骨头无菌坏死等疾患须做全髋置换手术的救助对象,救助其自付部分费用100%。
⑵面向救助对象为新生儿的,进行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救助其检查费100%;对确诊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患儿,救助其治疗费用100%。
2.“慈善助困、护幼健康”项目
面向救助对象中因体质羸弱、抵抗力低下、易患感冒、鼻炎等疾患,有接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的儿童,实行一次性救助,每年救助每位患儿自付部分费用500元,用于救助对象在区慈善医院实施定向中医药健康诊疗服务。
3.“慈善助困、胃宁健康”项目
面向有胃肠疾患须做胃肠镜检查的救助对象,救助其胃肠镜检查费用60%。
4.“慈善助困、瘤去幸福在”项目
面向救助对象中在区慈善医院进行放化疗的肿瘤患者,救助其自付费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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