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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教育Nancy
发表于 2022-3-9 13:36:02
姜堰会计做帐实操培训班,如何行使追索权?
姜堰会计做帐实操培训班,如何行使追索权?
取得证明:
(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通知前手的期限——收到证明之日起3日内
(3)未通知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而给被追索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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